【簡歷】
仝卜年(1780—1848),字子占,號磵南,山西平陸人,嘉慶16年(1811)進士。分發廣東,移任福建惠安知縣。道光11年(1831)12月初7日至道光15年(1835)4月11日,調噶瑪蘭廳通判,政績卓異。

【仝卜年與宜蘭】
仝卜年任噶瑪蘭廳通判,時當挑夫林瓶械鬥事件後,餘匪未盡,至即嚴懲十數不逞之徒,由是政簡刑清,內外不敢欺,凡所關於地方與利於民者無不為。閩浙總督程祖洛巡台,紳士相率籲強留任,程公素稔其廉,許之。又蘭城中多茆舍,常年有回祿之災,卜年乃出貲募工燒製磚瓦而平其直,使居民易瓦屋,回祿之災以息。蘭童向附淡學科進一名,卜年以千里跋涉,盤費維艱,人文終無起色,議就書院經費之內,按名酌貼,於是踴躍爭赴,不數年間,蘭廳開考錄送學道轅,歲進得如澎湖例,仝卜年以此特補台防同知。

【年表】
嘉慶16年(1811)山西進士。
道光11年(1831)12月7日自惠安知縣陞任噶瑪蘭通判。
道光12年(1832)於文昌廟右側增建仰山書院,至此,仰山書院才算是正式具備書院的獨立規模。
道光13年(1833)頒立「禁止漢人侵削社番保留地碑」。
道光15年(1835)因陞任台灣府海防同知而離任。
道光21年(1841)陞台灣知府。
道光27年(1847)9月任分巡台灣道。
道光28年(1848)辭老病不得,以勞瘁卒於官。

【參考資料】
1.王鎮華,《書院教育與建築:台灣書院實例之研究》,故鄉,1986,頁106。
2.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58。
3.柯培元,《噶瑪蘭志略》,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71。
4.陳進傳,《宜蘭設治紀念館文物史料蒐集暨調查研究報告書》,宜蘭縣政府,1997,頁211-212。
5.林正芳,《宜蘭市志大事記─上》,宜蘭市公所,2003,頁37。
6.林麗鳳,《詩說噶瑪蘭,說噶瑪蘭詩—清代宜蘭地區古典詩研究》,政大中文所碩論,2006,頁85-87。

最後修改日期: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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