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包阿里,噶瑪蘭族頭目。清嘉慶15年(1810)4月,包阿里等帶領噶里阿完(加禮遠)等社眾,赴艋舺向來台查辦械鬥案的閩浙總督方維甸陳情,呈送戶口清冊,並稱業已遵制薙髮,請即收入版圖,並請照熟番之例,設立通事,以免欺凌。
此案究其實應是漢籍頭人等為謀充業戶,唆使噶瑪蘭人向官呈請納入版圖,但噶瑪蘭人面對其他群體之壓迫,盼望清政府將其納入管轄,並設通事以保護其權益,亦是實情。
【參考資料】
1.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332。
2.李信成,〈清治下噶瑪蘭族「番社」的組織與運作〉,《宜蘭文獻》67、68,2004,頁88。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