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噶瑪蘭城位於今宜蘭市。清嘉慶17年(1812)噶瑪蘭設廳,廳治設於五圍(今宜蘭市),稱「噶瑪蘭城」。當時楊廷理以民居皆東向,申請建城築衙署時,原計畫坐西向東,經過台灣鎮武隆阿覆勘後,淡水廳送交同安人堪輿家梁章讀另議,改為坐北向南。
【建城】
楊廷理規畫的噶瑪蘭城是下層夯土為壘,其上再密植刺竹,垣外再環以九芎樹。嘉慶17年(1812)冬,通判翟淦以存活者,不過十分之三,於是糾集漳、泉、粵三籍結首分段施工,建築高6尺的土圍,並挖掘濠溝以為防禦,補植刺竹、九芎,以為天然藩籬。城設四門,並建吊橋。嘉慶24年(1819)由城中店家出資,興築門樓 。
於是,一座南北及東西均相距180丈、週圍3里的圓形城池,便屹立於平原中央。同時,興建官府衙門及祀典所載的文廟、武廟、山川壇、社稷壇及天后、城隍二廟以收教化之功 。到道光30年(1850)左右,噶瑪蘭城已經是市商雲集,衙署、廟祀遍佈。
【日治】
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檔案》紀錄:「宜蘭城壁高六尺,寬四尺」。明治45年(1912)殖民政府終於決定拆除宜蘭城城牆,由於失去了防衛的功能,西北部分的護城河被填平成為道路,東南部分的護城河,因可以將上游的灌溉用水輸送到下游,而被認定為公共埤圳保留下來。
【附錄】
《噶瑪蘭廳志》:「嘉慶十五年收入版圖,委辦知府楊廷理始植竹為城,環以九芎樹木。十七年冬,新任通判翟淦加栽莿竹,並搭四門弔橋各一座。城基坐北向南,西瞰員山、東臨大海,週圍三里許,長六百四十丈[1],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東西相距數亦如之。垣高六尺餘,共有東西南北四門,門各隨其方向以為名。四門城樓,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建;道光十年,署通判薩廉重修。城中舊有水圳兩道,自西而東,引灌田園,因開作城濠,改由城外與濠合流。城濠深七尺,廣丈有五尺,上接內山水,下達溪流。」
註[1]:《噶瑪蘭志略》作六百五十丈。
【參考資料】
1.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21-23。
2.柯培元,《噶瑪蘭志略》,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21-22,197-198。
3.黃雯娟,《台灣地名辭書卷一:宜蘭縣》,台灣省文獻會,2000,頁25。
4.蘇美如,《宜蘭市志歷史建築篇》,宜蘭市公所,2001,頁20。
5.林正芳,《宜蘭城與宜蘭人的生活》,宜蘭縣文化局,2004,頁17-24。
6.李信成,《宜蘭市志政事篇》,宜蘭市公所,2004,頁6-7。
7.林正芳,《宜蘭的日本時代》,蘭陽博物館,2016,頁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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