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大南澳,指宜蘭縣大南澳北溪與大南澳南溪沖積而成的平原,因係位於蘇澳之南的灣澳而得名。日治初期大南澳屬於蕃地,其後將大南澳平原東部納入蘇澳街,即今蘇澳鎮南強里、朝陽里。廣義的大南澳則包含其後方今隸屬於南澳鄉的山區。

【沿革】
清嘉慶17年(1812)設噶瑪蘭廳,頒布廳疆界為「廳治東至過嶺仔…;東南至蘇澳過山大南澳界,八十里…」時,已見「大南澳」之名,但雖名為清廷國土,實為泰雅人領域,漢人無力治理。同治13年(1874)羅大春雖開北路,並派兵汛駐於沿途,惟未屯兵開墾大南澳,沒幾年北路就撤守廢棄。

日治初期大南澳全域為蕃界,日人以武力理蕃,至明治41年(1908)底終迫使大南澳13社獻馘歸順。惟通往花蓮港之路仍受阻於太魯閣族人,乃於大正3年(1914)6月發動太魯閣戰爭,8月戰役結束,太魯閣族人死傷慘重,日人宣布「理蕃成功」,但大南澳仍屬蕃地,少有平地人入墾。宜蘭廳於大正6年(1917)8月1日發布〈宜蘭廳令第二號〉,設南澳支廳於浪速(今朝陽里和南強里)。

【移民】
大正13年(1924),總督府將大南澳平野官有林野地租給移民開墾,當時將土地依移民來源地分為七組四大區域,分別是:海岸地區為宜蘭組、海岸組及南方澳組開墾,蔗廍以北則為蘇澳組、浪速組、羅東組及新竹組開墾。2月,為實施移民開墾之大南澳原野實地測量工作完成,大正14年(1925)1月,移居大南澳之移民出發。

大南澳全境原為蕃界,至昭和20年(1945)基於漢蕃隔離政策而將大南澳平原東部(即今之蘇澳鎮南強里、朝陽里)納入蘇澳街。戰後,民國35年(1946)全台劃分行政區域為「平地」、「山地」時,以蘇花公路中心線為界,將海側的大南澳平原地區劃屬蘇澳鎮,分設朝陽、南強二里,屬平地鄉鎮;山側則劃歸南澳鄉,屬原住民山地鄉。

【參考資料】
1.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6。00
2.黃雯娟,《台灣地名辭書卷一:宜蘭縣》,台灣省文獻會,2000,頁379、389-397。
3.呂學麟,〈宜蘭地名探源—大同〉,《呂學麟的宜蘭知性旅遊網》,2009-10-12。
4.內政部,《地名資訊服務網》,2020-01-10。
5.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wiki/大南澳》,2020-01-10。

最後修改日期: 2022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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