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宜蘭廳」是日治時期宜蘭地區的行政區劃,原「宜蘭支廳」於明治30年(1897)升置設立「宜蘭廳」,至大正9年(1920)地方改制,廢除宜蘭廳,改置宜蘭、羅東、蘇澳三郡,屬台北州。
宜蘭的設廳時期(1897年5月—1920年7月),應該再區分為兩段時期。先是自明治30年(1897)5月起,台灣總督乃木希典縮小全台行政區劃,改為6縣3廳,宜蘭升格為廳,恢復為准第一級行政區地位。明治34年(1901)11月,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改革行政層級,廢三級制為二級制,全台改設為20廳,宜蘭正式成為一級行政區。
【辨務署】
宜蘭廳下轄頭圍、羅東、叭哩沙、坪林尾(廢廳後改隸台北)等支廳,後改設頭圍、宜蘭、羅東、利澤簡等4個辨務署。辨務署之下仍置里、堡、鄉、澳,其下分置街、庄、社,並設置街、庄、社長,由廳長任免之。街、庄、社為辨務署的輔助機關,輔助辨務署處理轄內行政事務,而非獨立法人。
宜蘭廳轄下各辨務署,於明治30年(1897)8月1日開署,8月16日訂定街、庄、社長管轄區域,並於9月30日任命羅奇英等40名街庄社長及訂定其職務規程 ,開啟蘭陽平原實施下級行政制度之端緒。明治33年(1900)10月1日廢辨務署,改設出張所,廳下共設8個出張所,分別是宜蘭、礁溪、頭圍、東港、羅東、叭哩沙、利澤簡及蘇澳。
【歷任宜蘭廳長】
1.西鄉菊次郎
2.佐藤友熊
3.中田直溫
4.小松吉久
5.荒卷鐵之助
【參考資料】
1.宜蘭縣文獻會,《宜蘭縣志人物志人物圖表篇》,1970,頁31。
2.林玲玲,《宜蘭縣文職機關之變革─上冊》,宜蘭縣政府,1997,頁74。
3.陳進傳,《宜蘭設治紀念館文物史料蒐集暨調查研究報告書》,宜蘭縣政府,1997,頁30。
4.黃雯娟,《台灣地名辭書卷一:宜蘭縣》,台灣省文獻會,2000,頁4-5。
5.林正芳,《宜蘭市志大事記─上》,宜蘭市公所,2003,頁76。
6.李信成,《宜蘭市志政事篇》,宜蘭市公所,2004,頁11、36-41。
7.宜蘭縣史館,《圳水長流—宜蘭埤圳與水利文化特展》,2022-04-16—2022-09-30。

宜蘭‧天晴‧風雨香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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