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蘭陽平原開發初期,無論興建官廳民宅,皆以土石、竹木、茅草等為建材。直到清朝道光11年(1831)12月間,通判仝卜年到任之後,才出資募工置窯,開始有磚瓦替代竹木茅草等建材。
宜蘭市北津里與鄰近之梅洲、新生地區,由於泥土之土質、黏度均為製磚的上選原料,自日治時期就成為宜蘭縣紅磚的重要產地,所生產之磚塊品質優良,供不應求,最盛時有9家磚窯廠,包括金山窯廠、光大窯廠、新長美磚廠、八卦窯廠、宜蘭磚廠、新金塔磚廠,另有德記窯廠生產黑頭瓦,每日可量產近8萬塊磚,全市可達7、80萬塊,對蘭陽地區早期由土埆厝發展到紅瓦磚厝,貢獻良多。但時代變遷,鋼筋混凝土引進之後,磚廠陸續沒落,民國70年(1981)磚廠全面停工,里民轉以務農為生。目前僅存宜蘭磚廠,地上物保存尚稱良好。
【沒落】
戰後台灣經濟逐漸好轉,茅屋、土墼厝陸續被磚瓦厝取代,宜蘭本地磚瓦窯業興起,但磚瓦厝仍不敵接連的大颱風,尤其在民國50年(1961)前後,很多民宅毀於颱風,重建時即改以鋼筋水泥的平頂房,即所謂「加強磚造」住宅,從此製瓦業先製磚業走入歷史,緊接著製磚業繼續苦撐,至民國70年(1981)前後,同樣難逃沒落。
尤其在員山鄉和溪南部分鄉鎮,興建自動窯(機械製磚廠)之後,其產量及產品品質控制,都是傳統的目仔窯和八卦窯所望塵莫及,原本僅剩有限的市場很快即被取代。大樓房舍開始都以鋼筋甚至鋼骨架構,再以預拌混凝土灌漿興建,紅磚用量遽減,逐漸流為點綴,磚窯業已成為即將消失的行業。
【文化資產】
宜蘭市北津、梅洲地區的「九窯半」遺址,絕大多數在民國60至80年間(1971—1991)夷為平地,基地被興建住宅或樓房,唯一留存的磚廠廢墟,是北津里的「宜蘭磚廠」十三目目仔窯及其煙囪,因為基地屬國有財產局所有,得以倖存。
這塊國有地原編定為國宅用地,民國88年(1999)縣府計畫利用它興建國宅,經地方努力爭取,才轉變為磚窯保存活用方案,闢為「津梅磚窯公園」。由社區居民及曾經當過燒磚師傅的耆老,合力整修老磚窯,希望能夠讓「古窯再生」,讓老磚窯重新點火燒製本地紅磚,甚至發展磚雕藝術,美化宜蘭河堤,也做為發展地方觀光的文化資產。
【附考】
《噶瑪蘭廳志》:「先是城中茅舍襍處十餘區,大者數百間,連年不戒於火。卜年出資募工,置窯而平其直,便民磚瓦以易茆,蓋踰年而回祿之患以息。」
【參考資料】
1.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台灣省文獻會,1993,頁64。
2.呂美玉、林英賢、林正芳,《宜蘭市志地理篇》,宜蘭市公所,2001,頁134-135。
3.張智欽,《宜蘭河流域人文及自然資源調查計畫報告書》,宜蘭縣政府,2003,頁1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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