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4年台灣光復,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台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將5州3廳改為8縣,宜蘭地區則屬台北縣宜蘭區、羅東區、蘇澳區及宜蘭市。至民國39年根據〈台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宜蘭區、羅東區、蘇澳區及宜蘭市獨立為一宜蘭縣,縣治設於宜蘭市,管轄宜蘭市、頭圍鎮、羅東鎮、蘇澳鎮和員山鄉、壯圍鄉、礁溪鄉、三星鄉、冬山鄉、五結鄉、太平鄉(大同鄉)及南澳鄉。宜蘭縣位於台灣東北部,自北而南分別與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為鄰,西南以思源埡口與台中縣為鄰,南隔和平溪接花蓮縣。且西有雪山山脈屏障,南有中央山脈阻隔,蘭陽溪自兩山之間穿流而出,沖積而成廣大的三角洲平原,即宜蘭平原,向東注入太平洋。宜蘭縣地處於山、海環抱之間,形勢相當封閉,自古以來,即有後山之稱,亦決定了宜蘭開發較晚的歷史宿命。全縣面積2,137平方公里,東西最寬處63公里,南北最長處74公里。

最後修改日期: 200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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