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0年10月20日,林添全等合夥創設「得隆採礦所」,資本額新台幣1萬元,在得子口山區開採黑鉛礦。礦山名為「得隆礦場」,面積150.4066公頃,可採蘊藏量5萬公噸,已採量300公噸。民國41年產鉛量87公噸,42年175公噸,產鉛成本每公噸為90元。至民國55年,因不符經濟效益,停止開採。
民國40年10月20日,林添全等合夥創設「得隆採礦所」,資本額新台幣1萬元,在得子口山區開採黑鉛礦。礦山名為「得隆礦場」,面積150.4066公頃,可採蘊藏量5萬公噸,已採量300公噸。民國41年產鉛量87公噸,42年175公噸,產鉛成本每公噸為90元。至民國55年,因不符經濟效益,停止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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