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林興邦,西勢番總理,嘉慶21年(1816)至道光元年(1821)間任職。
嘉慶21年(1816)墾戶金振昌呈請於奇立丹附近港澳開墾塭田,通判翟淦命番總理林興邦前往查勘,經林興邦查明該地確為民番並爭之水港後,翟淦始發給金振昌墾照。
道光元年(1821)通判姚瑩為勘定西勢加留沙埔地,乃督率番總理林興邦、社丁張金標、通事八寶籠,會同各社土目前赴勘定。
【參考資料】
1.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私法物權篇》,台灣省文獻會,1994,頁1431-1432。
2.姚瑩,《東槎紀略》,台灣省文獻會,1996,頁79。
3.李信成,〈清治下噶瑪蘭族「番社」的組織與運作〉,《宜蘭文獻》67、68,2004,頁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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