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楊士芳旗杆座位於宜蘭市進士里。楊士芳於同治7年(1868)中式進士,乃於同治13年(1874)重修擺厘庄舊宅,同時豎立一對旗杆座於正廳前之稻埕上。民國96年(2007)10月9日公告為縣定古蹟,保存尚佳。

【保存理由】
1.科舉制度在中國有千餘年的歷史,曾是漢人社會極為重要的文化基因,就連當年位處清帝國邊陲的宜蘭,也深受科舉制度的影響。而考上舉人、進士才能豎立的旗杆座,乃是功名地位的具體象徵。楊士芳的旗杆座,係宜蘭縣有史以來獨一無二的進士旗杆座,也是傳統科舉文化的實體物證。

2.楊士芳(1826—1904)為蘭地唯一進士,出身清貧,卻能力爭上游,既得功名,又留鄉從事文教事業,如倡建孔廟、出任仰山書院山長,致力培育地方人才。而在清政府及日本政府的統治下,竟敢率先為反清復明的鄭成功、還我河山的岳武穆,倡建延平郡王祠與碧霞宮。楊士芳的志氣與風骨,可說是宜蘭人的典範。於今在楊氏所留遺物寥寥可數的狀況下,其擺厘故居的一對旗杆座,乃是極為重要的象徵,亟需保存。

3.同治13年(1874)楊進士重修擺厘庄舊宅,同時在正廳前之大埕邊豎立一對旗杆座。基座以唐山石精雕而成,旗杆夾上分別刻有「同治十三年九月」、「戊辰科進士分發浙江即用知縣楊士芳立」等字樣。據楊家耆老說,擺厘庄舊宅重修落成時,酬神演戲三天,達官富商爭相道賀,途為之塞;進士旗隨風飄揚,令人景仰,可見當年之風光。

【外觀特徵】
一式兩座,下為正方形旗杆座(右座尺寸約為長125公分、寬125公分、高75公分,左座尺寸約為長130公分、寬130公分、高75公分),旗杆座的周邊雕刻有吉祥圖案。上為旗杆夾,尺寸約為高150公分、寬35公分、厚14公分,原有旗杆已逸失。旗杆夾上刻有「戊辰科進士分發浙江即用知縣楊士芳」、「同治十三年九月」等字樣。

【參考資料】
1.宜蘭縣政府,〈府文資字第0960005499號〉,2007-10-09。
2.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蘭進士楊士芳旗杆座〉,《國家文化資產網》,2019-06-07。

最後修改日期: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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