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臥碑原位於宜蘭縣儒學(宜蘭孔廟)明倫堂左側,今改置新孔廟泮池旁,長135公分,寬8公分,高102公分,為光緒7年(1881)宜蘭縣知縣馬桂芳所立,今尚存。

臥碑碑文格式為順治9年(1652)御製,由禮部頒行全國各府、州、縣,刊刻學宮,俾令生員知曉遵行。碑文計有八條,皆修身、立志、敦品、向學等勵志性教條文字,可謂校規。台灣現存臥碑依照所立時間計有高雄市、彰化縣、臺南市及宜蘭縣四處,僅有宜蘭臥碑於碑文開頭少刻「順治九年」四字,文末增加警示字句。

從臥碑文的內容來看,不折不扣是箝制讀書人的思想與言論,包括不許生員上書以陳治國之方,亦不許刊刻文字散布思想,於是在箝口結舌之下,儒學教育已非原來之目的,而是統治者治國導群而為順民的手段;加上文字獄盛行,知識分子僅能從科舉的路上尋找功名而已。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儒學活潑的生命智慧,轉而以科考功名的形式出現,成為改變命運的唯一管道,原始儒家「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的使命感與熱誠頓成冰炭,趨之若鶩於科舉功名也就不足為奇。

【碑文】(原碑文無標點)
臥 碑

禮部題奉
欽依刊立臥碑,曉示生員。
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
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
朝廷之用。諸生皆當上報
國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條,開列于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智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
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於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書史所載忠清事蹟,務須互
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心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
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
自殺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員不可干求官長,結交勢要,希圖進身,若果心善德全,
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員當愛心忍性,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己之
事,止許家人代告,不許干與他人詞訟,他人亦不許牽連生
員作證。

一為學當尊敬先生,若講説皆須誠心,聽受如有未明,從容
再問,毋妄行辯難,為師者亦當盡心教訓,勿致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
制論,黜革治罪。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
文字,不許妄行刊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以上教條生員皆宜恪守,一有違犯黜革治罪。

同知銜知宜蘭縣事臣馬桂芳敬刊
光緒柒年歲次辛巳春日 穀旦立

【參考資料】
1.宜蘭縣文獻會,《宜蘭縣志文化志勝蹟篇》,1971,頁22、56、63。
2.劉子交,〈鄉賢馬桂芳刊立宜蘭臥碑〉,《山東文獻》11:1,1985。
3.陳進傳,《清代噶瑪蘭古碑之研究》,左羊,1989,頁177-179。
4.蘭陽博物館,《宜蘭縣古碑調查計劃成果報告》,2017。
5.黃文瀚,《宜蘭仰山書院文人及其制藝研究》,師大國文所博論,2021,頁161-162。

最後修改日期: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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