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地區工作委員會」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其下的組織之一。據國防部保密局資料, 中共所派的蔡孝乾於民國35年7月潛返台灣,成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領導台北市工委會、基隆市工委會、北峰地區工委會、台灣省學生工委會等組織。39年1月,蔡孝乾被捕,所屬各地工委會、支部等組織陸續被偵破。
負責台北市工委會的郭琇琮等人被捕後,供出蘭陽地區工委會的組織,保密局遂展開偵查肅清,於39年6月偵破。在本案中,已知被牽連逮捕者包含商人、農民、學校教員、公務員、蘇澳水泥廠員工等14人,其中盧盛泉、馮錦煇2人被判處死刑,陳錦灶等5人判刑10年,盧盛坤等7人判刑5年,是白色恐怖時期宜蘭地區的代表性案件之一。【許美智】

最後修改日期: 2013 年 3 月 1 日

作者

留言

撰寫回覆或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