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連碧榕,出生於雙溪,為舉人連日春之子,明治34年(1901)與舉人黃纘緒之女結婚,因而徙居宜蘭,經營果樹園、舉辦改良糖廍。
連碧榕自大正11年(1922)起擔任宜蘭街協議會議員,長達6屆12年,是殖民政府心目中的中堅人物,昭和10年(1935)並當選民選宜蘭街協議員,連氏的久任可視為黃纘緒舉人家族在宜蘭地位的延續。
大正14年(1925)左右遷居花蓮,與日人倉光格向官方承墾一百三十餘甲土地,與築水圳,而成為首屈一指的大地主。昭和3年(1928)5月,連氏成立了「東臺振業合資會社」,除經營自家租墾地,也兼營日人倉光格的土地。在長良地區(今花蓮縣玉里鎮長良里)進行數百公頃的耕作,主要以稻作、菸草為主,後來也利用樹薯的種植開設澱粉製造所,所到之處阡陌縱橫。
昭和13年(1938),連碧榕為「龜山島遊覽遭難者之招魂碑」撰寫碑文。
【參考資料】
1.「連碧榕豫約開墾地賣渡許可」(1918-05-01),〈大正七年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第六十六卷殖產〉,《台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2848005。
2.東台灣新報社,《東台灣便覽》,1925,頁196。
3.台灣新民報社,《台灣人士鑑》,1937,頁475。
4.林正芳,《宜蘭的日本時代》,蘭陽博物館,2016,頁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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