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馬桂芳,山東省登州府棲霞縣人,光緒3年(1877)進士。光緒6年(1880)署理宜蘭縣知縣。
相傳馬桂芳在來台的船上,巧遇一位要來依親的妙齡女子,乃結伴而行。不意來到宜蘭,官印竟然遍尋不著,馬桂芳又不敢上報,在猶豫間,幸有師爺許少山在縣署扶鸞,順利找回失印。
馬桂芳的宜蘭縣知縣任期不長,但其建儒學、立臥碑,並募資倡建東嶽廟,舉報節孝、節婦生員林應臺之妻莊氏等16人。光緒6-7年間(1880-1881),西皮與福祿爭端又起,馬桂芳積極面對,嚴厲制壓,兩派相爭的情形才稍微屏息。
【參考資料】
1.宜蘭縣文獻會,《宜蘭縣志人民志宗教篇》,1969,頁9。
2.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宜蘭縣節婦林莊氏等請旌摺〉,《台灣關係文獻集零》,1972,頁964。
3.葉高樹,《宜蘭縣學校教育》,宜蘭縣政府,2002,頁14。
4.林麗鳳,《詩說噶瑪蘭,說噶瑪蘭詩—清代宜蘭地區古典詩研究》,政大中文所碩論,2006,頁18。
5.楊晉平,〈清治時期宜蘭的扶鸞活動〉,《宜蘭的宗教與信仰—「宜蘭研究」第12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宜蘭縣史館,2018,頁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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