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溪南、溪北」是宜蘭地區以蘭陽溪為界所區分的二大區域,此種劃分源自於清代噶瑪蘭地區「東勢」與「西勢」的稱呼,隨著歷史發展也從最初地理形勢的意義,逐漸轉變而具有人文上的分野,特別表現在戰後的政治派系方面。

不包括大同、南澳兩原住民鄉,屬於溪北的鄉鎮市有,宜蘭、員山、壯圍、礁溪、頭城;溪南則有羅東、五結、冬山、三星、蘇澳,分別以宜蘭及羅東為中心城鎮。除了本來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就可觀察出兩區略有差異外,這種區分最主要的還是形塑了地區居民的在地意識,使得彼此間就政經資源的分配產生競逐。

【發展】
大正9年(1920)的地方制度改革,雖然宜蘭地區劃分為三個郡,但是因為溪南的羅東和蘇澳兩郡的面積和人口加總才約略足以與溪北的宜蘭郡相抗衡,所以遇到跨郡的爭議時,宜蘭郡由於歷史因素被視為「長房」,總是處在優越地位,而羅東和蘇澳兩郡往往因為利害一致而聯合行動,在地理上也相近,於是以蘭陽溪為界,溪南溪北集團隱隱成形。

日治中期,宜蘭人逐漸了解大型公共建設對於帶動區域振興的效益,如宜蘭線鐵路的開通、蘭陽溪治水工程的進行,都對宜蘭的經濟、社會帶來可觀的利益,但是自從劃分三郡之後,溪北的宜蘭郡深恐既有優勢地位的淪落,溪南兩郡則認為既然在地方制度上與宜蘭郡平起平坐,在產業經濟上則凌駕溪北之上,自然期待得到公平的待遇,所以對於上級政府要在宜蘭施作的大型公共投資,莫不全力爭取。三郡相持不下的爭議,到最後都是由上級政府以政治的方式裁決,在這一方面,溪北人通常比較佔優勢,溪南溪北的心結就此產生。

民國39年(1950)宜蘭恢復設縣,成為單一行政區,三郡分立的態勢在制度上已不存在,但是定期舉行的選舉,使這些爭議或後來新生的爭執被搬上枱面,號召「溪南大團結」或「溪北大團結」來獲取選票,溪南、溪北的問題遂成難解之局。

【參考資料】
1.林正芳,《宜蘭的日本時代》,蘭陽博物館,2016,頁135-147。

最後修改日期: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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